新华社深圳7月17日电(记者陈立新)7月17日起,《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开始实行,试行期为三年。与以往人才引进等入户方式不同,积分入户无学历要求,对持有深圳居住证并在深圳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的人员,根据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实守法三项类别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额度内审批入户。
深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是为长期在深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开辟一条新的入户渠道。2017年度深圳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有10000名。积分入户政策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无学历要求。
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五项基本条件: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已缴纳完毕。
积分入户由公安部门每年度一至三季统一受理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四季度根据年度计划指标安排数量,按照分值高低顺序依次审批并由公安部门发放入户指标,办理入户手续。